健保公告
公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第四部第六點、第二十九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八月一日生效
分類:健保署 日期:2026-06-22
發文日期 115-06-17
發文字號 健保審字第1150671235
公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第四部第六點、第二十九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八月一日生效
主旨 公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第四部第六點、第二十九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八月一日生效
公告事項
公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第四部第六點、第二十九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八月一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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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6月17日健保審字第1150671235號令.pdf.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