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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年4月2日公告「立百病毒感染症」為我國第五類法定傳染病,同時訂定病例定義

    分類:致醫界通函 日期:2026-04-02

     115年4月2日公告「立百病毒感染症」為我國第五類法定傳染病,同時訂定病例定義,敬請醫師配合通報及相關防治措施。

    (疾病管制署致醫界通函第604號)  發佈日期:2026-04-02

     

    全國醫界朋友,您好:

    衛生福利部自115年4月2日公告新增立百病毒感染症(Nipah Virus Infection)為第五類法定傳染病,疾病管制署(下稱疾管署)依國際相關指引訂定病例定義,籲請醫師於臨床診治如發現符合通報定義之病例,應於24小時內至傳染病通報系統(NIDRS)通報,並依感染管制措施指引進行疑似病例採檢送驗及隔離治療,通報條件詳如附件。

    立百病毒感染症為人畜共通傳染病,主要傳染方式為未受防護下直接接觸病豬或其受污染組織、食用遭果蝠(狐蝠屬)尿液或唾液污染的食物,如生椰棗樹汁或受污染水果,以及醫療照護機構、病患家屬及照顧者間之密切接觸。醫師如遇符合通報定義之疑似個案,應優先收治於負壓隔離病房進行治療,並採取嚴格的接觸、飛沫及空氣傳播防護措施。對疑似立百病毒感染症病人之檢體採檢送驗,可採集病人發病期內鼻咽擦拭液、咽喉擦拭液或腦脊髓液,需採A類(P620)感染性物質包裝,並以2-8°C送至疾管署檢驗及疫苗研製中心檢體單一窗口進行檢驗。

    有關立百病毒感染症疫情資訊或防治措施,請參閱疾管署全球資訊網該疾病專區(首頁>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五類法定傳染病>立百病毒感染症)。

    感謝您與我們共同維護全民的健康安全。

    附件
    通函第604號-附件-立百病毒感染症病例定義.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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