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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保公告

    公告修訂全民健康保險遠距醫療給付計畫,自114年8月1日實施

    分類:健保署 日期:2025-08-08

    發文日期 114-08-06
    發文字號 健保醫字第1140116652號
    主旨 公告修訂全民健康保險遠距醫療給付計畫,如附件,自114年8月1日實施。
    依據 衛生福利部114年7月28日衛部保字第1140131720號函
     
    公告事項
    一、本計畫修訂重點如下:
    (一)服務內容修訂重點:
    1、取消遠距會診科別限制:由原眼科、耳鼻喉科、皮膚科等7科改為不限制(西醫)實施科別,惟訂有需符合地區內設置該專科別院所不超過3家之條件。
    2、新增實施地點:位於本計畫施行地區中之全民健康保險西醫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改善方案之巡迴點(醫療站)。
    3、新增復健科遠距會診依其實施場域(機構或巡迴點),得執行不同程度之復健治療項目。
    (二)調升在地院所門診診察費加成:在地院所執行遠距會診案件之門診診察費及居整計畫醫師訪視費,由原加計10%調升至30%。
    (三)簡化申請及審核程序:簡化申請執行計畫書內容及新增申請表,並以分區業務組書面或實地審查取代成立審查小組進行審核之程序;另將地方主管機關核備程序調整為本署審核通過後副知地方主管機關。
    (四)其他:調整年度遠距會診件數少於10人之院所依比例提供滿意度調查結果、新增論次費用申報線上傳送作業、以及修正計畫附件之申請表及執行計畫書內容與格式。
    二、有意願新參與本計畫者,請於本公告公布次日起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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