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公告
修正「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辦法」第四條、第六條,自中華民國114年3月7日生效
分類:健保署 日期:2025-03-18
發文日期 114-03-13
發文字號 衛部保字第1141260097號令
主旨 衛生福利部發布修正「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辦法」第四條、第六條,自中華民國114年3月7日生效。
依據 依衛生福利部114年3月7日衛部保字第1141260097號令
公告事項
衛生福利部修正「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辦法」第四條、第六條,自中華民國114年3月7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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