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公告
國民健康署函送「醫事服務機構辦理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勘誤內容
分類:健保署 日期:2025-02-18
醫務管理組 / 114.02.08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函送「醫事服務機構辦理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勘誤內容(附件)。
一、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14年1月24日函送「醫事服務機構辦理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附表及附件勘誤內容。
二、勘誤內容如下:
(一)「婦女子宮頸抹片檢查」及「婦女人類乳突病毒檢測服務檢查」紀錄結果表單毋須填寫檢體取樣人員身分證字號,改於健康署指定系統登錄「檢體取樣醫事人員代號」即可。
(二)敘明辦理代謝症候群防治計畫申報醫療費用時應填報部分負擔代號「009」,就醫序號為「MSPT」。
三、本項訊息已同步置放本署及國民健康署網頁,有未盡之處請逕洽國民健康署詢問(02-2522-0888)。
相關檔案下載:1141460023.pdf 1141460023-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