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公告
公告修訂「全民健康保險在宅急症照護試辦計畫」
分類:健保署 日期:2025-02-05
發文日期 114-02-03
發文字號 健保醫字第1140101924號
主旨 公告修訂「全民健康保險在宅急症照護試辦計畫」(附件),並自114年1月1日起生效。
依據 衛生福利部114年1月23日衛部保字第1141260027號函。
修訂說明:
(一)收案對象增列「全民健康保險急性後期整合照護計畫」居家模式且失能個案。
(二)調整肺炎及軟組織感染之目標(上限)照護天數〔肺炎:10(14)天、軟組織感染:7(9)天)〕,及逾目標天數且未達上限天數者之折付成數(每日醫療費調升至 60%、每日護理費調升至 75%)。
(三)新增每日護理費於例假日加計 20%、天然災害臨時宣布停止上班期間加計50%;床側檢驗(查)加成項目新增胸腔X 光攝影。
(四)明訂不符收案條件者不予支付回饋獎勵金之規定。
(五)刪除訪視人員每年繼續教育規定及將醫事檢驗師等醫事人員納入照護小組。
決定:各疾病照護逾目標天數且未達上限天數者,每日醫療費及每日護理費分別以「在宅」及「機構」目標天數支付點數折付 75%支付,其餘照案通過。
註:本計畫依衛生福利部 113 年 6 月 28 日衛部顧字第1131961868 號公告,將「減少照護機構住民至醫療機構就醫方案」修正名稱為「減少住宿型機構住民至醫療機構就醫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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