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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修正「罕見疾病醫療照護費用補助辦法」第3條第1項第6款所稱「具一定效益與安全性之支持性及緩和性之照護費用」,並自即日生效
分類:西醫全聯會 日期:2024-08-12
衛生福利部於中華民國113年8月8日以衛授國字第1130462456號令修正「罕見疾病醫療照護費用補助辦法」第3條第1項第6款所稱「具一定效益與安全性之支持性及緩和性之照護費用」,並自即日生效。
本次修正係新增2項公告罕見疾病為旨揭照護費用補助對象:
(一) 血糖試紙/採血針新增「 MELAS 症候群」(MELAS),補助對象由原9項罕見疾病增加為10項。
(二) 裝置假牙新增「低磷酸酯酶症」(Hypophosphatasia),補助對象由原2項罕見疾病增加為3項。
相關補助作業說明放置該部國民健康署網站(網址:https://gov.tw/Vgw),補助申請問題可洽該部罕見疾病專案辦公室(專線電話:02-2545-9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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