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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保公告

    預告修正「健保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草案

    分類:健保署 日期:2024-02-15

    發文日期 113-02-06
    發文字號 健保醫字第1130660415號
    主旨 預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草案。
    依據 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二、修正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本署於一百十三年一月十六日召開「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會議」之一百十三年第一次會議決議。
    三、「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修正草案如附件。
    四、本次支付標準修正草案公告係診療項目之調整,因涉保險對象醫療服務權益,且為提升給付效率,使民眾儘早獲得醫療服務,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醫務管理組
    (二)地址: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
    (三)電話:(02)27065866轉2607
    (四)傳真:(02)27069043
    (五)電子郵件:A111300@nhi.gov.tw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
    部分診療項目修正草案總說明
    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及本署於一百十三年一月十六日召開之「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會議」一百十三年度第一次會議結論,爰配合修正本支付標準。
    本次修正重點說明如下:
    一、第二部西醫
    (一)第一章基本診療
    1. 第一節門診診察費:通則十二(三)專科醫師加成方式,診治未滿四歲兒童第一段門診診察費專科醫師加成調升至百分之十三。「提升基層護理人員照護品質加計」改以獎勵計畫「提升基層護理人員照護品質獎勵方案(草案)」給付,爰刪除原診療項目 00246C。
    (二)第二章特定診療
    1. 第一節檢查:新增 18047B「心內超音波」(8,385 點)診療項目,配合修訂18033B「經食道超音波心圖」支付規範增列不得同時申報項目。
    2. 第二節放射線診療:新增 33146B「磁振造影使用 Primovist 造影劑加計」(5,686 點)診療項目,修訂 33049B「順行性靜脈 X 光攝影」等二項診療項目支付規範。
    3. 第六節治療處置:新增 49032C「大腸息肉切除術-4-9 顆」(3,304 點)、49033C「大腸息肉切除術-10 顆以上」(6,304 點)、57032B「神經調控通氣輔助呼吸治療及橫膈膜電位訊號監測(一天)」(3,712 點)診療項目;修訂 49027C「大腸息肉切除術-1-3 顆」等六項診療項目名稱或支付規範增列備註,刪除 49014C「大腸鏡息肉切除術」診療項目。
    4. 第七節手術:修訂 74207C「經直腸大腸息肉切除術」支付規範增列適應症、執行人員資格、須檢附報告及照片,及不得同時申報項目。
    二、第三部牙醫:通則五「高齡患者根管治療難症處理」加計之年齡認定,由七十歲以上放寬至六十五歲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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