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公告
發布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並自110年11月1日生效
分類:健保署 日期:2021-10-21
衛生福利部 令
發布日期 110.10.21
健保醫字第1100013996號
主旨:檢送衛生福利部發布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附件),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一月一日生效,請轉知各特約醫事服務機構知悉,請查照。
說明:依衛生福利部110年10月15日衛部保字第1101260334號令辦理。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修正總說明
本次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之修正,為本(一百十)年第四次修正。本次主要運用一百十年醫院及西醫基層總額部門新醫療科技項目預算,新增胸(腹)腔鏡術式之手術項目、「腦膜炎/腦炎病原體多標的核酸檢測」、「Nissen 氏胃摺疊術」及「HIV 1/2 抗體確認檢驗(抗體免疫層析檢驗法)」等共九十八項,及修正相關通則與支付規範。重點如下:
一、西醫基本診療(第二部第一章)
(一)住院診察費:修正「器官移植協調管理費」(編號02027B)支付規範,增列併同申報項目(編號75034B及編號76036B)(第二
節)。
(二)病房費:修正通則九護理費加成規定,明定偏鄉醫院定義(第三節)。
二、西醫特定診療(第二部第二章)
(一)檢查(第一節):
1.新增「腦膜炎/腦炎病原體多標的核酸檢測」(編號12212B,9,689點)及「HIV 1/2抗體確認檢驗(抗體免疫層析檢驗法)」
(編號14083C,2,011點)。
2.修正「HIV病毒負荷量檢查」(編號14074C)及「人類免疫缺陷病毒抗原-抗體試驗」(編號14082B)支付規範,以及中文名稱。
3.修正「核糖核酸類定量擴增試驗」(編號12185C)等七項目申報規定、中文名稱。
(二)放射線診療(第二節):配合一百十年七月一日生效之特定診療章屬醫院表別之支付標準調整,調升「乳癌術後低分次全乳照射
合併/無合併局部加強照射放射治療」(編號36022B及編號36023B)等二項支付點數。
(三)手術(第七節):
1.新增「胸(腹)腔鏡食道憩窒切除術」(編號71226B,27,515點)等九十五項胸(腹)腔鏡診療項目,並配合修正「腹腔鏡輸尿管取石術」(編號77030B)及「腹腔鏡式骨盆腔子宮內膜異位症電燒及切除—輕度/中度/重度」(編號80014C、80029C及80031C)等四項目,刪除「含內視鏡費」及「包括腹腔鏡檢查」等文字。
2.新增「Nissen氏胃摺疊術」(編號70419B,9,474點)。
3.水晶體手術增列通則「限眼科專科醫師施行後申報」,並配合修正第一部總則十附表須事前審查之診療項目序號二「白內障手術」,刪除「非眼科專科醫師施行之白內障手術個案」之規定。
(四) 其餘屬文字修正。
三、論病例計酬(第六部):配合一百十年七月一日生效之特定診療章屬醫院表別支付標準調整,調升論病例計酬之一般外科(第三章)、泌尿科(第四章)及耳鼻喉科(第七章)等十五項支付點數。
四、本次修正自一百十年十一月一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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