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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保公告

    發布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自民國110年3月1日生效【診察費專科加成暨藥事服務費調升】

    分類:健保署 日期:2021-02-25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函
    發布日期 110.02.09
    健保醫字第1100032745號
     
    主旨:有關衛生福利部預計於110年2月9日以衛部保字第1101260023號令,發布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三月一日生效。
     
    說明:檢送發布令影本、修正總說明、修正項目、修正對照表如附件1至4,請轉知各特約醫事服務機構知悉。
     
     
    【醫療費用申報年月110/03起生效】請用戶於申報前務必配合系統版更!
     
    110/03/01起修正西醫基層院所門診診察費第一段1-30人次專科醫師加成方式

    申報第一段門診量內案件診察費(包括00109C、00110C、00139C、00140C、00158C、00159C、00119C、00149C、00120C、00150C、00168C、00169C及01023C),得按表定點數加成如下

     

    門診診察費第一階段專科加成方式修正說明

     原加成規範

     

     110/03/01新公告

     

     05 婦產科

     03 外科
     (含 骨科、整外、泌尿、神外)

    9%

     05 婦產科

     03 外科

     02 內科

    13%

     02 內科

    3.8%

     06 骨科

     07 神經外科

     08 泌尿科

     15 整型外科

    10%

     04小兒科

    3%

     其餘科別

     04 小兒科列入其餘科別

    9%

     

     

     未有專科執照

    無加成

    *自1100301起西醫基層診所門診診察費加成項目亦包含 13精神科 第一段門診診察費

     

     
    調升藥師調劑費

    給藥天數

    藥局調劑

    藥師調劑(診所內聘藥師)

    醫師調劑

    代碼

    金額

    調整

    金額

    代碼

    金額

    調整

    金額

    代碼

    金額

    調整

    金額

    <7

    05202B

    48

    54

    05203C

    33

    39

    05204D

    14

    20

    7-13

    05223B

    48

    54

    05224C

    33

    39

    05225D

    14

    20

    14-27

    05206B

    59

    65

    05207C

    35

    41

    05208D

    24

    30

    >=28

    05210B

    69

    75

    05211C

    45

    51

    05212D

    35

    41

    81-100

    05234D

    18

    20

    05234D

    18

    20

    05234D

    18

    20

     

    醫聖更版說明:請用戶更新門診系統至11.018以上;藥局系統至9.0002以上版次;即符合上述修正項目!並請於更版完成後,於『C人事資料』確認各醫師專科執照科別設定是否正確,以避免造成加成率錯誤或未加成。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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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查閱確認申報具特定專科醫師診察費有依表定點數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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