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公告
分類:健保署 日期:2020-08-12
主旨:貴診所「執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醫療機構獎勵金」之防疫獎勵、績效獎勵、通訊診療獎勵及衛生所辦理口罩實名制之獎勵等款項,已由本署於109年8月4日代補付,請查照。
說明:
一、依衛生福利部109年7月17日衛部醫字第1091664513號及109年7月27日衛部醫字第1091664587號函辦理。
二、貴診所獎勵金明細資料,已置於「健保資訊網服務系統(VPN) / 服務項目 / 院所資料交換 / 院所交換檔案下載(檔案名稱:執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醫療機構獎勵金明細),請自行下載檢視。
三、貴診所如對核定金額有疑問,請電詢衛生福利部窗口電話02-85907307。
*代付執行COVID-19醫療機構獎勵金補付款,請登入健保資訊網服務系統(VPN) / 服務項目 / 醫療費用支付 / 付款通知書查詢下載」,若查無相關資料請電洽健保署各業務組院所費用承辦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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