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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保公告

    職能治療師法第9條規定之執業一處,指下列機構(團體)為職能治療師得執業登記之處所,且執業登記以一處為限

    分類:衛福部 日期:2020-08-06

    職能治療師法第9條規定之執業一處,指下列機構(團體)為職能治療師得執業登記之處所,且執業登記以一處為限;

    本發布令自109年8月3日生效,並同時廢止本部109年2月20日衛部醫字第1091660155號令。

    附件下載
    1091663917發布令.pdf

    資料來源:醫事司  建檔日期:109-07-31  更新時間:109-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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