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診所病歷e化
  • 醫聖診療系統軟體特色
  • 簡訊傳送系統
    使用者IP位置 216.73.216.84

    軟體操作

    針對支付標準限制申報次數或不可併同申報項目如何設定提醒

    分類:醫管指標 日期:2019-12-19

    支付標準限制類型-例如:限制申報次數/不可併同申報項目
    範例:皮膚鏡檢查(51033C) 支付標準限制規範
    (1)每月限申報一次:可使用醫聖診療系統『當月最大用量』提醒功能
    (2)同一病灶第二次申報需間隔六個月:可使用醫聖診療系統『療程日限』提醒功能
    (3)不得同時申報編號51003C及25004C:可使用醫聖診療系統『相剋』限制功能
     
    醫聖診療系統操作說明
     
    (1)(2)設定說明:於『4藥品資料』需設定項目按下「F3修改」
    於右下角「當月最大用量」或「療程日限」欄位,依院所需求輸入
     
     
    (1)功能說明:同病患同項目「當月最大用量」超過設定次數,於批價作業存檔時即會出現如下提醒
     
     
    (2)功能說明:同病患同項目於「療程日限」未完前鍵入相同處置時即會出現如下提醒
     
     
    (3)設定說明:於『4藥品資料』需設定項目按下「F3修改」
    將屬於同組不得同時使用或併同申報項目,於『相剋』欄設為相同代碼(如CK)
     
     
    (3)功能說明:於相剋欄設定同代碼之申報項目會被限制同時鍵入,於鍵入時即會出現如下提醒
     
     
    Copyright © Shang Chan Information Services All Rights Reserved. | Design by c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