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公告
預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草案
分類:健保署 日期:2019-12-16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公告
發布日期 108.12.11
健保醫字第1080034479號
主旨:預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 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二、 修正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本署於一百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召開之一百零八年度第四次「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會議」會議決議。
三、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署全球資訊網(網址:[連結])之「公告」網頁。
四、 本次支付標準修正草案公告係診療項目之調整,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醫務管理組
(二) 地址:台北市信義路三段140號
(三) 電話:(02)27065866轉3616
(四) 傳真:(02)27069043
(五) 電子郵件:A110995@nhi.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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