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體操作
如何新增使用排除重複用藥案件適用各項虛擬代碼
分類:醫聖系統 日期:2019-08-27
版本需求:醫聖門診系統版次9.0173以上
更版說明:新增虛擬代碼「R008」需完整執行9月份最新版本暨藥價更新檔相關功能方可生效!
操作說明:新增資料方式有二
1-1). 直接進入『4藥品資料』於下方按下「新增F2」進行新增代碼作業

1-2). 直接於『3診療作業』內的「F3診療作業」畫面下方按下『F12』進行新增代碼作業

2. 簡稱欄位院所可依需求自定,健保碼欄位請輸入『R008』再按下『ENTER』鍵帶出預設資料,
於「單價為0不檢查」欄位點選「是」,再按下『存檔F9』即可。R001~R007新增方式相同!

● R001~R008 排除重複用藥案件使用說明 ●
於適用情況病歷處置內容最後再輸入該虛擬醫令代碼後,再按下『vF9』完成批價存檔作業即可。

重複用藥費用管理方案虛擬代碼適用情形
R001:因處方箋遺失或毀損,提供切結文件,提前回診,且經院所查詢健保雲端藥歷系統,確定病人未領取所稱遺失或毀損處方之藥品。
註:依據中央健康保險署104年9月16日函,保險對象因處方箋或藥品遺失、毀損,就醫重複領取相同藥品,自即日起不予給付。保險對象「領藥」後,因處方箋或藥品遺失(毀損),再就醫重複領取之藥品,應由保險對象自行負擔。
R002:因醫師請假因素,提前回診,醫事服務機構留存醫師請假證明資料備查。
R003:經醫師專業認定需要改藥或調整藥品劑量或換藥者。
R004:其他病人因素,提供切結文件或於病歷中詳細記載原因備查。
R005:民眾健保卡加密或其他健保卡問題致無法查詢健保雲端資訊,並於病歷中記載原因備查。
R006:配合分級醫療政策,病人由醫院轉診至院所後第1次就醫,並符合轉診申報規定之案件。
R007:配合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告藥品回收,重新開立處方給病人,並於病歷中記載原因備查。
R008:醫師查詢雲端或API系統提示病人有重複用藥情事,經向病人確認後排除未領藥紀錄,其餘藥天數小於(含)10天開立處方,並於病歷中詳細記載原因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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