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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保公告

    公告修訂「108年度全民健康保險西醫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改善方案」

    分類:健保署 日期:2019-03-14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公告
    發布日期 108.03.12
    健保醫字第1080032895號
     
    主旨:公告修訂「108年度全民健康保險西醫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改善方案」(如附件) 。
     
    依據:108年3月7日「全民健康保險醫療給付費用西醫基層總額研商議事會議」108年第1次會議決議及「108年度全民健康保險西醫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改善方案」第十三點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旨揭方案十、支付標準及醫療費用申報與審查(三)支付原則1.開業計畫(3)管理原則之修正事項如下:
    一、第A點執行開業計畫第4個月起每診平均人次未達3人者,不予支付保障額度之規定,由108年1月1日展延至108年4月1日執行。
    二、第B點後段文字修正為「第25個月起,須達保障額度60%,未達50%者以50%核付,50%以上未達60%者,以實際申報點數支付」,適用本方案施行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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