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公告
發布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三月一日生效
分類:健保署 日期:2016-03-03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函
發布日期:105.01.30
健保醫字第1050035637號
主旨:關於衛生福利部105年1月28日以衛部保字第1051260068號令,發布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三月一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檢送發布令影本、修正總說明、修正項目、條文對照表、申報說明事項如附件一至四。
二、配合旨揭「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之修正,修訂「特約醫事服務機構住院醫療費用點數申報格式及填表說明」如附件五。
三、上述附件請參考,並轉知各特約醫事服務機構知悉。
附件:
附件一:衛生福利部發布令-PDF格式 (另開視窗)
附件二:修正總說明-PDF格式 (另開視窗)
附件三:修正項目-PDF格式 (另開視窗)
附件四:修正條文對照表-PDF格式 (另開視窗)
附件五:住院申報格式修改-PDF格式 (另開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