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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軟體操作

    廣義職災【未持職傷單依就醫者主訴診斷認定】系統如何操作

    分類:醫聖系統 日期:2018-07-30

     

    職災申報有兩種模式:

    一種為持職傷單就醫,另一種為廣義職災(未持職傷單由醫師臨床症狀及檢查認定)

    醫聖系統為方便用戶辨識,以B6案件【持職傷單就醫】及BX案件【依就醫者主訴診斷申報】區分

     

     

    ●B6案件【持職傷單】掛號方式:IC卡掛號,快速選單點選「職業傷害」,再按下「存檔」

     

     

    批價作業畫面:案件代號會跳「B6 職業傷病」

     

     

    於醫聖門診系統『9申報作業>第4項製作申報磁片>C檢查錯誤』可查閱如下圖示

    申報案件分類為「B6」;就醫序號「IC06」;給付類別「1」;部分代號「006」(免收部額)

     

     

     

    ●B6案件【未持職傷單依醫師主訴診斷認定】先依一般健保方式掛入:IC卡掛號,再按下「存檔」

    《若要於掛號時決定,IC卡掛號,案件代號點選「BX 職業傷病」,再按下「存檔」即可。》

     

     

    由看診醫師診斷認定後,於批價作業畫面,再修改申報案件代號為「BX 職業傷病」後存檔即可。

     

     

    於醫聖門診系統『9申報作業>第4項製作申報磁片>C檢查錯誤』可查閱如下圖示

    「BX 」申報案件分類一樣會轉為「B6」;

    就醫序號「依健保就醫序號申報」;給付類別「1」;部分代號「填應付部分負擔之代碼」

     

     

     

    ● 於調閱病歷時,一樣以「B6 」案件及「BX 」案件方便用戶調閱區分

     

     

     

     ※申報流程若有疑義,請電洽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詢問 (02)2396-1266轉分機2272

     

    延伸閱讀

    健保勞工職傷案件申報相關規定及說明

    公告未持職傷單逕依就醫者主訴診斷申報,特訂定應行注意事項與作業流程圖

    職業傷病管理服務中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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