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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保公告

    公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檔案分析審查異常不予支付指標「003-西醫基層耳鼻喉科門診局部處置申報率」指標定義及處理方式

    分類:健保署 日期:2018-07-03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公告
    發布日期 107.07.03
    健保審字第1070008764號
     
    主旨:公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檔案分析審查異常不予支付指標,西醫基層總額部門「003-西醫基層耳鼻喉科門診局部處置申報率」指標定義及處理方式,如附件,並自107年8月1日(費用年月)起實施。
     
    依據:「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申報與核付及醫療服務審查辦法」第31條暨衛生福利部107年6月26日衛部保字第1071260301號函。
     

    指標名稱

    003-西醫基層耳鼻喉科門診局部處置申報率

    實施目的

    降低不當之醫療處置

    指標定義

     

    指標1:

    分子-耳鼻喉科門診申報局部治療(醫令代碼為54019C、54027C、54037C、54038C)件數

    分母-耳鼻喉科門診申報件數

    指標2:

    分子-非耳鼻喉科門診呼吸道感染案件申報局部治療(醫令代碼為54019C、54027C、54037C、54038C)件數

    分母-非耳鼻喉科門診呼吸道感染案件申報件數

    註:

    1.本指標定義之科別為病患就醫科別。

    2.呼吸道感染案件:主診斷符合附表ICD-9-CM及ICD-10-CM診斷碼之案件。

    指標屬性

    負向

    分析單位

    依院所按月分析

    分析範圍

    西醫基層總額部門

    處理方式

    指標1:

    申報率超過30﹪者,超過部分不予支付。

    不予支付點數=【分子件數-(分母件數*30%)】/分子件數*耳鼻喉科門診申報局部治療(醫令代碼為54019C、54027C、54037C、54038C)之總點數合計(四捨五入至整數)。

    指標2:

    申報率超過5%者,超過部分不予支付。

    不予支付點數=【分子件數-(分母件數*5%】/分子件數*非耳鼻喉科門診呼吸道感染案件申報局部治療(醫令代碼為54019C、54027C、54037C、54038C)之總點數合計(四捨五入至整數)。

    衛生福利部核准日期及文號

    107626日衛部保字第1071260301

    健保署公告日期及文號

    10773日健保審字第1070008764

    實施起日

    10781日(費用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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