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公告
公告107年「全民健康保險高診次者藥事照護計畫」
分類:健保署 日期:2018-01-25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公告
發布日期 107.01.25
健保醫字第1070001043號
主旨:公告107年「全民健康保險高診次者藥事照護計畫」如附件,並自107年1月1日起實施。
依據:衛生福利部107年1月18日衛部保字第1071260007號函。
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如下:
(1) 至照護個案家中或指定之公開場所訪視:每次支付1,100點(支付標準代碼為「P4101C」)。
(2) 由照護個案自行前往藥事人員執業之特約藥局接受照護:每次支付600點(支付標準代碼為「P4104C」)。
(3)藥事人員之訪視地點屬「全民健康保險山地離島地區」或107年「全民健康保險西醫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改善方案」實施鄉鎮(市/區)(詳附表1)者:每次支付1,300點(支付標準代碼為「P4102C」)。惟藥事人員執業地區屬前述地區而至該地區提供本服務者,不適用之。
1. 前開支付點數,最高以每點1元支付,若有超支,則以浮動點值支付。
2. 每位藥事人員收案人數以140位照護個案為上限,超過則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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