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公告
公告「107年度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資源缺乏地區」施行區域
分類:健保署 日期:2017-12-31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公告
發布日期 106.12.25
健保醫字第1060034365號
主旨:公告「107年度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資源缺乏地區」施行區域,如附件,並自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依據: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資源缺乏地區應具備之條件第三點。
107年刪除區域/代碼
宜蘭縣三星鄉 3410
新北市雙溪區 3125
臺南市大內區 0515
屏東縣麟洛鄉 4307
107年新增區域/代碼
苗栗縣造橋鄉 3515
臺東縣卑南鄉 4604
臺南市龍崎區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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