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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保公告

    修正「醫療法施行細則」第55條之1條文

    分類:衛福部 日期:2017-12-22

    公發布日: 106.12.12
    文  號: 衛部醫字第1061667279號
    發布機關: 衛生福利部
    法規名稱: 醫療法施行細則
    摘  要: 衛生福利部令:修正「醫療法施行細則」第55條之1條文
    資料來源: 行政院公報  (點擊連結另開視窗查閱內容)
     
    醫療法施行細則第五十五條之一修正條文
     
    第五十五條之一  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七十八條規定,就新藥品人體試驗計畫之核准,必要時,得委任所屬機關或委託其他機構、法人辦理。
     
     
    醫療法施行細則第五十五條之一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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