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公告
修正「醫療法施行細則」第55條之1條文
分類:衛福部 日期:2017-12-22
公發布日: 106.12.12
文 號: 衛部醫字第1061667279號
發布機關: 衛生福利部
法規名稱: 醫療法施行細則
摘 要: 衛生福利部令:修正「醫療法施行細則」第55條之1條文
資料來源: 行政院公報 (點擊連結另開視窗查閱內容)
醫療法施行細則第五十五條之一修正條文
第五十五條之一 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七十八條規定,就新藥品人體試驗計畫之核准,必要時,得委任所屬機關或委託其他機構、法人辦理。
醫療法施行細則第五十五條之一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