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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軟體操作

    如何設定當月就診超過X次以上提醒功能

    分類:費用申報 日期:2017-12-06

    有關同一病患每月就醫次數上限各區業務組加強抽審控管次數不一
    請診所依各區規定或診所自身需求設定加強提醒功能即可。
     
    設定說明:
    於『B院所資料』「就診上限」欄位(如下紅框處)輸入院所想要控管的次數,
    再按下「存檔」離開即可。
     
     
    提醒功能說明:
     
    1) 掛號時,若超出自定上限值,會出現如下圖提醒視窗,可視病患狀況選擇繼續掛入或不掛入
     
     
    2) 超出自定次數上限的病患明細亦會出現於『9申報作業』第1項「檢查申報資料」,如下圖紅框處
     
     
     
     
    Q:就醫次數提醒計算條件可否排除案件分類08、A3、B6~B9、D2、外傷同一療程不予計次
     
    版本需求:醫聖門診系統版次7.0196以上
    設定說明:於醫聖主畫面『S系統工具>A系統參數設定』或於『B院所資料』右下方點選『其他參數[O]』開啟參數編輯系統,於上方點選參數標籤「OTHER [H]」於下方尋找編號「H189 當月就診上限次數是否依不支指標的條件」將右方設定值改為『Y』,再按下「存起來」「離開」即可。
     
    【快速搜尋法:於畫面左下方「輸入搜尋關鍵字」欄內直接輸入關鍵字或參數編號,如『H189』即可跳到該參數編號列上】
     
     
     
     
    醫管指標檔案參閱:
    全民健康保險檔案分析審查異常不予支付指標及處理方式
    病患就診10次以上部分,診察費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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