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公告
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部分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一月一日生效
分類:健保署 日期:2016-03-03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令
發布日期:104.11.30
健保審字第1040036706號
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部分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一月一日生效。
附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部分規定。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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