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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調閱符合不支付指標規定新陳代謝及心血管疾病之申報案件
分類:費用申報 日期:2017-07-24
申報作業『不支付指標統計分析率』指標15.新陳代謝及心血管疾病之慢性病案件比率超標時(如下圖),
如何調閱相關案件查看

詳細規定請參閱『全民健康保險檔案分析審查異常不予支付指標及處理方式』

操作說明:
1. 於『調閱病歷』,點選「費用年月」再輸入要查閱的年月,如「10606」
2-1. 於右下方勾選「調新陳代謝及心血管疾病」,再按下「確定」
※可調出所有符合公告指標內所載之新陳代謝及心血管疾病之申報案件※

2-2. 於右下方勾選「調新陳代謝及心血管疾病」,「給藥」輸入「1~21」天後,再按下「確定」
※可調出符合公告指標內所載之新陳代謝及心血管疾病且給藥天數小於等於21日之申報案件※

3. 出現請選擇「您是否要調閱全部的慢性病診斷病名的病歷資料」請按「否」,即可調閱查看


相關檔案下載:
補充說明:
有關本指標有關循環疾病慢性病高血壓病名碼,105年1月1日公告範圍如下表:
循環疾病慢性病案件附表-有納入的高血壓病名如下
402.00-402.91【I110-I119】
405.01-405.99【I150-I159】
405.01-405.99【N262】
有客戶反應401.9【I10】沒有列入,經與健保署承辦諮詢回覆如下:
此公告病名為104年底ICD-9轉換為ICD-10時,指標內容有交由病管會討論,當時只列入公告內容病名代碼,若院所有不同建議,歡迎來文修訂,本署將納入研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