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體操作
分類:醫聖系統 日期:2017-06-27
於「F3診療作業」看診時,若當次病歷處置內容有開立到依健保申報規定需填入『執行起迄時間』及『執行人員代號』之特定醫令項目時,按下『vF9』會出現「重要醫令編輯系統」視窗(如下圖)。
醫令開始執行及完成的日期為系統自動帶出(預設為掛號年月日),其他欄位請院所依該醫令實際執行狀況,輸入『開始時間』(執行時間-起)、『完成時間』(執行時間-迄)及『執行人員』(執行醫事人員)內容。
此項不勾選時,系統會直接背景作業,不開啟此登打視窗。

「開始時間」與「完成時間」由系統自動計算帶入設定說明:
事先於『4藥品資料』編輯各項特定醫令預設執行所需時間,如執行超音波檢查預設『15』分鐘,則開啟『執行時間自動帶入』功能時,「開始時間」會依掛號時間(年月日時分)帶入,「完成時間」則依掛號時間+15分自動計算為結束時間帶入,可節省一筆一筆手動輸入時間。
操作說明:於新增或修改特定醫令項目,再按下「F9存檔」時,即會開啟如下圖視窗,
可預設自動帶入執行時間。
如何辨識需填報「執行時間-起迄」「執行醫事人員」「手術代碼」之特定醫令項目:
於藥品資料畫面右下方,「藥理類」欄內有設定HISTOTH的醫令項目,會出現在重要醫令系統登打視窗。
相關檔案下載:
延伸閱讀
自106年7月(費用年月)起,增列應填報「執行時間-起迄及醫事人員代號」欄位之醫令代碼項目,未依規定填報者,不予受理費用申報
說明:公告附件增列需填報之醫令項目,用戶只要更新106年7月份最新藥價或最新版本即會自動更新,原重要醫令編輯系統操作方式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