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公告
發布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十二月一日生效
分類:健保署 日期:2016-03-03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函
發布日期:104.11.17
健保醫字第1040012488號
主旨:關於衛生福利部104年11月12日以衛部保字第1041260776號令,發布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十二月一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送發布令影本、修正總說明、修正項目、條文對照表如附件一至四,請參考,並轉知各特約醫事服務機構知悉。
附件:
衛生福利部發布令-PDF格式 (另開視窗)
修正總說明-PDF格式 (另開視窗)
修正項目-PDF格式 (另開視窗)
修正條文對照表-PDF格式 (另開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