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公告
修正「全民健康保險西醫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改善方案巡迴地點列屬藥事法第一百零二條所稱無藥事人員執業之偏遠地區列表」
分類:衛福部 日期:2017-01-16
衛生福利部公告 中華民國106年1月11日 衛授食字第1051413316號
主 旨:修正「全民健康保險西醫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改善方案巡迴地點列屬藥事法第一百零二條所稱無藥事人員執業之偏遠地區列表」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藥事法第一百零二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修正「全民健康保險西醫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改善方案巡迴地點列屬藥事法第一百零二條所稱無藥事人員執業之偏遠地區列表」。
部 長 林奏延
全民健康保險西醫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改善方案巡迴地點列屬藥事法第一百零二條所稱無藥事人員執業之偏遠地區列表(請參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