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診所病歷e化
  • 醫聖診療系統軟體特色
  • 簡訊傳送系統
    使用者IP位置 216.73.216.84

    健保公告

    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部分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二月一日生效

    分類:健保署 日期:2017-01-12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令
     
    發布日期:106.01.11
     
    健保審字第1060081002號
     
     
    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部分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二月一日生效。
     
    附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部分規定。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部分修正規定
     
    第一部醫院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
     
    二、各科審查注意事項:
     
    (九)眼科審查注意事項
     
    28.鼻淚管相關(106/1/1):
     
    (1)53006C淚管沖洗,若有持續性流淚症狀且於病歷記載,為確定診斷可以申報,不必一定要有positive finding,但須清楚記錄沖洗結果,此外淚囊沖洗若需重覆申報,僅限有慢性淚囊炎病患,且申報不得過於頻繁,一個月限報一次。Probing 53018C原則亦同。(106/2/1)
    DCR及CDCR術後之淚道沖洗,亦適用淚囊沖洗申報,一個月限報一次。
     
    (2)至(4)(略)
     
    第二部西醫基層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
     
    貳、各科審查注意事項:
     
    九、眼科審查注意事項
     
    (二十九)鼻淚管相關:(104/1/1)
     
    1.53006C淚管沖洗,若有持續性流淚症狀且於病歷記載,為確定診斷可以申報,不必一定要有positive finding,但須清楚記錄沖洗結果,此外淚囊沖洗若需重覆申報,僅限有慢性淚囊炎病患,且申報不得過於頻繁,一個月限報一次。Probing 53018C原則亦同。(106/2/1)
    DCR及CDCR術後之淚道沖洗,亦適用淚囊沖洗申報,一個月限報一次。(104/1/1)
     
    2.至4.(略)
     
     
    附件:
     
    Copyright © Shang Chan Information Services All Rights Reserved. | Design by c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