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公告
106年起針對1歲以下(含)幼兒應接種之常規疫苗劑次,補助合約院所每診次100元預防接種處置費
分類:疾管署 日期:2017-01-04
為提升幼兒常規疫苗接種作業品質,行政院林院長昨(23)日核准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自106年起,針對1歲以下(含)幼兒應接種之常規疫苗劑次,每一診次補助合約院所預防接種處置費100元,家長不會增加任何負擔。
我國幼兒預防接種接種作業品質及高接種完成率的維持,長期以來有賴合約院所的辛勞付出配合,往年囿於政府財源不足,僅能先針對公費流感疫苗對象,以及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幼兒接種常規疫苗補助處置費。疾管署經過多次積極爭取財源,終獲行政院同意,在疫苗基金現行有限的經費下,106年起針對1歲以下(含)幼兒應接種之常規疫苗劑次(包括B型肝炎免疫球蛋白、卡介苗、B型肝炎疫苗第1-3劑、五合一疫苗第1-3劑、結合型肺炎鏈球菌疫苗第1、2劑、水痘疫苗以及麻疹腮腺炎德國麻疹混合疫苗第1劑)等,共計12劑次7診次,每診次補助100元。
疾管署表示,我國自民國44年至今全國醫療院所對於幼兒接種之3合1疫苗皆無收取任何處置費,在此特別感謝基層醫療院所兒科醫師長期以來的付出。本次政策能順利實施,須感謝黃秀芳、李彥秀、林靜儀、王育敏、邱泰源、陳宜民等立法委員的支持及爭取。有關補助預防接種處置費事項,說明如下:
一、 因病就診且經醫師評估後同時接種上述公費疫苗的收費規定,除疾管署補助100元處置費外,
1. 疫苗免費。
2. 接種疫苗部分不得另收掛號費。
3. 得收取接種疫苗之其他醫療費用:如醫材費等。
4. 因病就診部分,若以健保身分就醫,依健保規定收取掛號費及部分負擔,並依實際提供醫療服務向健保署申報費用。
二、 只接種疫苗,未就診,則除疾管署補助100元處置費外,
1. 疫苗免費。
2. 得收取掛號費。
3. 得收取接種疫苗之其他醫療費用:如醫材費等。
4. 但不得向健保署申報醫療費用。
民眾如對本項作業若有相關疑問,可參閱疾管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cdc.gov.tw)或撥打國內免付費之民眾疫情通報及關懷專線1922(或0800-001922)洽詢。

疾管署QA:本項補助計畫自106 年1 月1 日開始實施,合約院所當日起為嬰幼兒接種1 歲以下(含)之常規疫苗診次均會納入補助計算。至處置費之核付方式,作業初期考量健保署及院所系統功能增修時程,先由疾管署運用合約院所匯入全國性預防接種資訊管理系統(NIIS)之接種資料,核算各醫療院所每一季的接種診次及補助金額,送請健保署代為撥款至合約院所,醫療院所不用額外進行申報作業,只要循原本常規疫苗接種作業,按時將接種資料採健保上傳或媒體匯入NIIS 即可。本項計畫之作業規範核定後會盡快公告周知相關訊息。【詳見下列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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