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公告
預告修正「健保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草案
分類:健保署 日期:2016-11-08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公告
發布日期:105.11.02
健保醫字第1050034074號
主旨:預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二、修正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及本署於一百零五年九月二十九日召開之一百零五年度第三次「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會議」會議決議、本署一百零五年十月十三日健保醫字第1050034029號函及一百零五年十月十四日健保醫字第1050033977號函。
三、「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署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nhi.gov.tw)之「公告」網頁。
四、本次支付標準修正草案公告,業經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會議通過,已廣泛收集各方面代表的意見,以確保醫療品質,並為即時改善健保支付標準,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醫務管理組
(二)地址:台北市信義路三段140號
(三)電話:(02)27065866轉3610
(四)傳真:(02)27069043
(五)電子郵件:A110982@nhi.gov.tw
附件: